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伤害,而且还是生理、心理和社会幸福的良好状态。显然,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健康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其实质就是对健康公平的追求。一提到医疗,每个人都能滔滔不绝地说上一天一夜,不管是自己经历的,还是道听途说的,这医疗在哪儿都是一个TOP1的热门话题。
回想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以“赤脚医生”为标志的卫生员是当时基层医疗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也为国际社会基本卫生服务思想的提供了现实文本。但当时,囿于医疗设备和技术相对落后,人们看病问题无法彻底解决;仅仅三十多年时间,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医疗制度不断健全,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技术也在不断地改善,但也看到了医疗问题从技术不到位转变为“小病看不好、大病看不起”的尴尬境地,农村更是严重,用他们的话说:“救护车一响,两头猪白养”,“开个阑尾炎,白种一年田”。
就说最近有个朋友到上海来,气候不适,发烧感冒了,半夜2点到一家二级医院看急诊,挂号、诊断、输液,一轮下来花掉了300元,5点多到家时,温度还在38度徘徊。朋友说睡一觉,被窝捂一捂就好。第二天中午再给他量体温的时候,温度没有下降的趋势。只得再重新找一家医院,再挂号、量体温、输液,600元又没有了。输了三次液,到第四天,温度才得到控制,慢慢有好转。就一个发烧感冒,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900元就没有了。朋友很是感慨:还是老人说得好,“没啥不能没钱,有啥不能有病”。这确确实实是老百姓害怕生病的真实写照。小病还好,什么咳嗽感冒,老一辈的都不主张吃药,说这种小毛病,一两天就
好了,是药三分毒。到今天,有病需要去医院的时候,就担心,本来是一小病,到医院被医生一忽悠,就被忽悠出天价的医药费。在网上议论上医院这个事情,很多人都说,这年头,生小病尽量不要去医院,过两天就好了,省的上医院,不仅小病治不好,还给你整出上千的检查费用,用流行的一句话说,“上医院挨三刀:精神上一刀,肉体上一刀,金钱上一刀”!
这中间毫不留情地表达了对医院药品价格虚高、医疗器械昂贵的声讨和对部分医生医德的不信任。 2004年,中国医改阵痛之时,胡卫民在中央电视台面对亿万观众,揭露娄底中心医院院长杨志毅公开推行开单提成、乱收费、虚抬物价等腐败行为。 2008年,杨志毅涉嫌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发包过程中受贿450万元一案在娄底市中院开庭审理。而胡卫民所得到的是:领导的打击、同事的排挤、妻离子散、高强度的工作和低收入的窘境,还曾被迫调离到医院工会。多年以来,医疗揭黑斗士一直是孤独的英雄,揭露“天价医疗费”的哈尔滨医生王雪源被迫出国,上海的医生陈晓兰甚至被逐出医院,冻结四金。为何坚持尊严和操守的医生之路会越走越难?
从当时许多领导评价杨志毅功过时的话语不难看出端倪。他们经常提及的是,杨志毅至少给医院盖了两幢门诊大楼。真可悲呀,评价一个院长是否称职不是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为标准,而是和基建等政绩挂钩。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怎能指望病有所医?
医改是个重大的民生工程,随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社会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军人、离休人员、一至六级的伤残人员等其他特殊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随着政府财政的一定投入,尽管有些成绩,但是并未能从根本上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的难题。
2011年5月,重庆农妇吴远碧挥刀自剖肚子自医“布查氏综合征”。按照当地的救助制度,吴远碧的病不属于“大病救助”的范围,为了节约每人每年120元的城乡医疗保险,另外觉得申请救助手续也太麻烦,吴远碧不想再拖累家人,特别是经济上的负担,留下赌命式的绝唱。不能说吴远碧的自剖之举完全是现代医疗改革之殇,这种罕见的病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实际上,对于地区相对不发达的农村人口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还是一个软肋。特别是流动人口,无固定的居住地点,也不想办理暂住证,更别提花钱买医疗保险。另外对于许多农村人口或者弱势群体来说,虽然经常听到医疗保险这些保障制度的名字,但是具体里面有些什么内容,他们是一知半解的;到底哪些问题是可以使用哪些保障制度的,他们也是一头雾水。所以在医改实施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深入再深入。
2010年重庆市南岸区一项“因病致贫家庭研究”中指出:“部分重大疾病中的特殊病种,如肾衰竭病人的透析,癌症病人的放疗、化疗,不需要住院,只在门诊治疗,不能纳入大病救助。”但事实上,肾衰竭的透析是很贵的,2009年被报道的由10名尿毒症患者组成的自助透析室揭开了其中的隐情:“在医院,一次透析,费用在300元至500元不等,另外还需要支付一两百元的其他费用。普通患者一个月大约透析10次,费用在5000元左右。”医疗救助也是因地而异的,地区发达的,给予的救助金也高一些,而病是一样的;反而在不发达地区,救助金机会少且金额少,如果遇到大病或者罕见病,还只能到大城市的医院才能就诊,虽然有医疗救助,但还是相形见绌、囊中羞涩。要让政府完全承担大病家庭的托底,彻底消除“因贫难医”是很难的,但世界上不少国家有一个很好的做法,如果家庭因为大病等支出大量增加,就返还部分所得税,这不相当于救助?
如果吴远碧的自剖是“因贫难医”,而东莞的慈母溺子案则是“因病致贫”。韩群凤是东莞一银行客户经理,因早产生下一对脑瘫双胞胎,13年来为照顾并医治这两个孩子,耗尽家财,奔走各地求医,甚至失去自己的工作;后因无法找到护工,自己在家带两个孩子,可是孩子的病情一直不见起色,不堪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重负,在家中溺毙双子,后服毒自杀未遂。东莞银行客户经理,按理说家庭的经济状况相比农民工来说好很多,但为两个孩子治病.从孩子出生9个月开始花钱治疗近10万元,随后找私人中医、小有名气的按摩师,还有2名每个月6000元的保姆的开销,前前后后也有上百万的付出。为治病,这个家庭曾几次面临经济危机,这还是小事;还有伤神的是找不到护工或者保姆带自己的孩子,夫妇俩还得上班,无暇照顾,无奈只能自己辞掉工作带小孩,每日同两个脑瘫的孩子呆在一起是需要勇气的,韩群凤想到今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是这样的生活,精神走向崩溃的边缘。这不仅是“因病致贫”催生的惨案,还有对类似韩群凤这样残疾家庭的救助机制的拷问。如果多一些专业的社工介入,或者有一些专业人士的心理疏导、慈善性的居家托养服务等,帮韩群凤分担一些压力,会给这个家庭缓解很大的痛苦,也会有效地抑制这类惨案的发生。
在北欧,平等就医是一个国家的共识,医疗服务是福利国家的基础,也是政府卫生政策的核心。以挪威为例,挪威的医疗服务是公共的,由中央政府和地方选举的市政府资助。其卫生政策坚持医疗卫生服务上的一视同仁原则,对所有居民一律平等对待,都可以接受相同的治疗,也可以选择在哪里接受治疗。
现在是医改的关键时期,如果政府不能为百姓“健康”买单,如果不能实行“医药分家”,如果不能平衡医德与医生利益的关系,医改之路还是曲折和漫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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