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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关于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的意见
  • 来源:萧县知名企业家联合会秘书处 作者: 发表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15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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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进非公有制企业、进工商联所属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三进”活动),是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服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和具体举措。现就“七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三进”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深化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强化法治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普法宣传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依法办事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能力显著提高,推动建立以“亲”“清”为标尺的新型政商关系。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主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使活动契合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势,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为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夯实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基础。

——坚持聚焦“四信”,有机融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四信”已写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法律三进”是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开动脑筋、多措并举,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四信”中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普法宣传与企业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体现在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防控法律风险、加快转型升级等方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进一步增强守法诚信意识,提升依法依规发展能力和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要根据不同企业、行业、商会和工商联机关实际,坚持因异制宜,在活动中分类施策、有的放矢,细化活动措施,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带动及促进活动横向延展、纵向深入。

——坚持工作创新,务求实效。注重总结经验、寓教于宣,创新活动理念、载体、内容及方式方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自觉,不断提高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引导企业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坚决抵制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出资人和管理层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能力;重点宣传普及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风险控制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有效参与经营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帮助企业依法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职工学法,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提高其依法维权能力;着力建设企业出资人和职工普遍认同的先进法治文化,增强企业发展软实力,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抵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共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开展“法律进商会”活动,大力提升商会法治化建设水平和开展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主阵地作用。引领各类商会坚持靠前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着力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不断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提高服务及教育会员能力。指导商会建立健全负责人学法制度,提高负责人依法管理、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对本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帮助会员特别是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轮训,增强其依法承担社会责任、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商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制度,开展诚信宣言签名、诚信宣誓和诚信企业挂牌等活动,探索制定针对会员的信用评价指标及办法;着力引导会员在“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中做到讲诚信、守法纪。推动商会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调解有效衔接,实现维权与维稳有机统一,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会员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维护好企业会员及职工的双重合法权益。

(三)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切实增强工商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提升工商联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机关干部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继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和宪法,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自觉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尊崇者、实践者、捍卫者。要把法律知识纳入机关人员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实现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要以“法律三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工夫、求突破:一是把有效参与立法协商、开展法治民主监督作为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二是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以法治方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十三五”时期重大项目,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创新点。三是深入研究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引导企业依法理性维权,着重保护好企业及企业家的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四是完善工商联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法律服务平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法律三进”活动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三进”活动的重视支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企业和商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企业和商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搞好统筹协调,建立长效常态化活动机制,以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为载体,采取报告会、培训班、大讲堂、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群体特别是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创新、执着、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家精神,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工商联党组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依托社会主义学院等组织干部学法用法,更好发挥法治的引导教育功能和对工商联事业创新发展的保障作用。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企业、商会、工商联机关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工作的前瞻性、预判性,多措并举地化解和破解活动中易出现的重视程度不够、办法不多、疲沓拖延、覆盖面有限、落不到“膝盖”以下等问题。要结合本企业、本商会、本机关的个性化需求,针对受众群体的特点和实际,制定专门的宣传教育菜单,提高活动吸引力、认可度和参与度。各级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注重发现、总结和推广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大力推进工作创新。要创新活动理念和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性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深化各类主题实践活动。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企业车间厂房、宣传橱窗、交通工具,商会和工商联宣传栏、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地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普法宣传中的指导作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在活动开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活动中的应用,更好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和客户端以及普法网络集群等开展宣传教育。要把活动开展情况列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活动考核评估方式,创新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活动指导。工商联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商会、工商联机关开展活动的具体指导和检查,建立活动责任清单制度,扩大活动覆盖面、渗透力和影响力,适时选取商会、企业开展活动的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活动开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各级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通过调查研究及时研判活动开展情况,协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落地、落细、落实。上级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工作的分类指导,全国工商联和司法部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可信、可比、可学的要求,选树一批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企业、商会和工商联,进一步总结其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提炼活动规律,大力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的沟通协调,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以及中华工商时报、《中国工商》杂志、法制日报等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介的宣传效果,打好“连环掌”“组合拳”,营造良好舆论声势,提高宣传辐射力和活动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工商联要把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的经费专项列支,给予切实保障,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的经费纳入普法经费专项支持项目,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