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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地试行每周工作五天
  • 来源:《邓伟志文集》 作者:邓伟志 发表日期:2016-06-21 浏览次数:16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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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近年来,上海市民针对上海存在的问题,编了些顺口溜,有所谓“上海八怪”之说,既是顺口溜出来的,“八怪”的内容自然也不会一致。但是有两句似乎是共同的:一句叫做“汽车没有自行车快”;再一句叫做“半天的工拖成一天干”。

前一句说的是市内交通。上海的交通实在太拥挤了,尤其是在高峰期间,公共汽车(电车)等上半天也不来,来了也开不动,一堵就是十几分钟甚至几十分钟。假如路途不长,比方说,三五站,七八站,骑自行车确实比坐公共汽车快,甚至比轿车也快。我自己就有这体会,从我的住处到我办公室,骑自行车20分钟就够了,可是坐72路换88路,有时一个小时也不够。

后一句说的是劳动效率。这是一个弹性较大的问题。如今一天干几天活的工厂和部门是有的,可是几天干一天的活的工厂和部门也是有的。有人说:我们取消了罢工,可是我们怠工造成的损失比罢工还大。

要解决这“两怪”,必须从各个方面着手。可是,我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想献上一计,那就是:有条件地试行每周工作5天,恐怕会有好处。

第一个好处,是可以减轻上下班高峰时的公共汽车压力。每天高峰时乘车人数可以比现在减少百分之十几。

第二个好处,是可以部分解决有些工厂因原材料、能源等原因所造成的窝工现象,从而提高单位时间的劳动效益。

至于对职工、对家庭等各方面所带来的好处,更是不言而喻,不言自明。

问题是要看条件。要看一看原有的生产任务是否紧张,如果本来6天的紧张劳动都完不成,那么,改为5天就更加困难。要看工厂、企业、部门的承受力。如果改为5天以后,还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那还是撞6天钟比撞5天钟好。

因此,每周推行5天工作要有步骤。如果5天比6天干得好,好得多,就实行;如果还是老样子,其他方面不能配套,就不实行;如果5天不如6天,不妨再改回来,反正人是活的。当然,我们不愿意随便变动。听说,上海已有个别单位实行了每周5天工作,明显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只因他们怕上报以后,来访者太多,出现5天里头3天搞接待的局面,建议我不披露他们的厂名。

建议毕竟是建议。我相信,不会因为我的建议出笼而引出什么麻烦。说实在的,我们的5天工作同人家发达国家的5天工作的基础不一样,不能生搬硬套。但是,世界上,历史上,客观基础不同而作法惊人相似的事情,比比皆是。我希望对我这个建议不要大惊小怪,但也不要不惊不怪。议论议论,试行试行,还是颇有意义的。

原载《解放日报》198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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