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下午,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王恒主持,县招商局局长董长征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我县2018年招商引资政策进行重点解读。
以下为全程发布内容: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支持! 下面由我来对我县2018年招商引资政策进行解读。
凡符合国家鼓励、允许类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利于萧县地方经济发展的投资型项目,除享受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外,结合实际情况,还可享受我县扶持政策。
一、用地扶持
对固定资产投资在6000万元以下的单个工业项目,县经济开发区、各专业园区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鼓励进驻标准化厂房。对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上的单个工业项目,可单独供地。落户到县经济开发区、各专业园区的项目,原则上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对省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产业且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其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用地可由一次性出让方式变为分年租赁方式,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的供地方式。以出让方式用地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为工业生产配套的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以及仓储物流等投资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
对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二、固定资产投资扶持
落户县经济开发区、各专业园区且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下列扶持档次标准予以固定资产投资扶持。
1.固定资产投入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且年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待企业正式投产并形成税收后一次性给予企业投入固定资产15%的企业引导发展资金扶持。
2.固定资产投入5~10亿元(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且年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待企业正式投产并形成税收后一次性给予企业投入固定资产10%的企业引导发展资金扶持。
3.固定资产投入3~5亿元(含3亿元)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且年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待企业正式投产并形成税收后一次性给予企业投入固定资产8%的企业引导发展资金扶持。
三、生产经营扶持
鼓励企业依法纳税,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对企业进行扶持,并对企业高管进行奖励。
1.单独供地的项目投产后5年内年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年纳税额3~5万元/亩(含3万元)的,每年参照企业实际纳税额25%的比例给予企业引导发展资金扶持;年纳税额达到5~10万元/亩(含5万元)的,每年参照企业实际纳税额30%的比例给予企业引导发展资金扶持;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亩(含10万元)的,实行“一事一议”。
四、金融扶持
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设工业项目,优先推荐新型政银担合作担保方式进行融资;向在萧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到固定资产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利息50%的贴息,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欢迎各位企业家朋友们来萧投资兴业!2018年我们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目标要求,全力夯实发展基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持续做好招商引资不断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